每次看到犯法嫌疑人被警员抓走都觉得很高兴,公理才是终究得霸道,那么我们都知道刑事拘留是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那么刑事拘留的划定有哪些?如何才可以对嫌疑人举行刑事拘留?暴力犯罪律师为您进行有关刑事拘留的规定有哪些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刑事拘留根据公安构造关于现行犯或许庞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准备犯法、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许在场亲眼瞥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旁或许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法后妄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消灭、捏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实在姓名、住址,身分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庞大嫌疑的。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施行拘留、拘系的时间,应该关照被拘留、拘系人所在地的公安构造,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二条 关于有以下情况的人,任何国民都可以即时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施犯法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第八十三条 公安构造拘留人的时间,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该即时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跨越二十四小时。除无奈关照或许涉嫌伤害国度平安犯法、可骇举止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四条 公安构造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举行询问。在发明不应该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以上便是暴力犯罪律师对于有关内容的讲解,法律是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暴力犯罪律师建议您,有任何问题第一时间选择报警,需要律师可以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我们会以专业的服务和高水平的法律团队为您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