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运、销售、运输福寿膏客观故意中的“明知”,是指行为人晓得或许应该晓得所实行的是私运、销售、运输毒品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死刑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结合行为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综合审查判断,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一)法律职员在港口、机场、车站、口岸、邮局和其余查抄站点查抄时,请求行为人申报照顾、运输、寄递的物品和其余疑似毒品物,并告知其法律责任,而行为人未如实申报,在其携带、运输、寄递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二)以伪报、隐匿、假装等蒙蔽手法回避海关、边防等查抄,在其携带、运输、寄递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三)法律职员查抄时,有逃窜、抛弃照顾物品或者逃避、抗拒检查等行为,在其携带、藏匿或者丢弃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四)体内或许贴身隐蔽处藏匿毒品的;
(五)为获取分歧平常的高额或许不等值的待遇为他人携带、运输、寄递、收取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
(六)接纳高度隐秘的体式格局携带、运输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
(七)接纳高度隐秘的体式格局交接物品,明显违背合法物品惯常交接方式,从中查获毒品的;
(八)路程门路有意绕开查抄站点,在其携带、运输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九)以虚伪身份、地点或许其余虚伪方式办理托运、寄递手续,在托运、寄递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十)有其余证据足以证实行为人应当知道的。
创造福寿膏客观故意中的“明知”,是指行为人晓得或许应该晓得所实行的是创造毒品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结合行为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综合审查判断,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一)置办了特地用于创造福寿膏的设备、工具、制毒物品或者配制方案的;
(二)为获取分歧平常的高额或许不等值的报酬为他人制造物品,经检验是毒品的;
(三)在偏远、隐秘场合创造,或许采用对制造设备进行伪装等方式制造物品,经检验是毒品的;
(四)创造职员在法律职员查抄时,有逃跑、抗拒检查等行为,在现场查获制造出的物品,经检验是毒品的;
(五)有其余证据足以证实行为人应当知道的。
私运、销售、运输、创造福寿膏罪是选择性罪名,对同一宗福寿膏实行了两种以上犯法行为,并有相应确实证据的,应该根据所实行的犯法行为的性质并列合用罪名,福寿膏数量不重复计算。
对同一种毒品可能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但相应证据只能认定其中一种或者几种行为,认定其他行为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只按照依法能够认定的行为的性质适用罪名。对不同宗毒品分别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的,应对不同行为并列适用罪名,累计计算毒品数量。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为了便于隐蔽运输、销售、使用、欺骗购买者,或者为了增重,对毒品掺杂使假,添加或者去除其他非毒品物质,不属于制造毒品的行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死刑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