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在审判起诉和审判阶段(一审和二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刑事律师占据绝大多数,而且立案或者建议释放、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相对侦查阶段来讲也多一些。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诉讼律师一起看看吧。
1.当真撰写《羁押必要性检察申请书》
以上罗列的法律和法律说明系辩护刑事律师介入羁押必要性检察案件的根据。 辩护刑事律师普遍以书面的方式提出请求,体现方式为《羁押必要性检察申请书》,首要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法究竟,客观恶性、悔罪体现、身材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危害社会的危险等方面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重点参考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17、18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关于贯彻执行(试行)的指导意见》第26、27条规定的情况进一步论证犯法嫌疑人、被告人无连续羁押的必要性。
2.掌控好请求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时间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施行检察厅《对于贯彻施行(试行)的指示看法》第15条规定,侦察监视部分作出同意拘留或许同意延伸侦察羁押时日抉择不满一个月的,经初审后普通不予立案,是以,倡议辩护刑事律师如果在侦查阶段终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应当在逮捕一个月之后进行,以防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或者监所检察部门不予立案。司法实践中,在审判起诉和审判阶段(一审和二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刑事律师占据绝大多数,而且立案或者建议释放、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相对侦查阶段来讲也多一些。
3.实时提交羁押必要性检察申请书和相关手续
辩护人原则上系向办案构造同级检察院的刑事施行审查部分刑事施行审查局提交书面的羁押必要性检察申请书,但是在法律实践中是区县的下层检察院还没有设立刑事执行审查部分,而是由监所检察处科担任该项营业,侦察监视部分和公诉部分,以防万无一失,此中提交的手续主要有授权委托书律所公文或法律援助公函、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宜继续羁押的证据材料,一般表现为身体严重疾病等方面的病例,可以视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的附件一并递交。
4.踊跃与承办检察官相同,实时将办理结果向委托人告知
作为辩护人请求羁押必要性检察时,要尽可能争夺面见承办检察官,背后揭晓更加翔实的无连续羁押必要性的看法无论检察效果如何,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嫌疑人、被告人和委托人,切记勿在嫌疑人、被告人和委托人知道结果后再告知,否则会降低当事人对辩护刑事律师的信任度,从而导致对辩护工作不满。
5.文书范本:羁押必要性检察申请书。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犯罪分子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对于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分析进行安全审查。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诉讼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