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
-
两人离婚房子贷款没有还完怎么办
律师解答两个人离婚,房子还有贷款没有还完的,如果婚前房子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还款,婚后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的一方名下的,对房贷事宜,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一般法院会将不动产判决归产权登记的一方,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可由产权不动产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相应数额的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
-
两个人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两个人婚前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区别在于:一方婚前买房,以个人财产支付首贷,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一般房子归首付款一方,然后由其按照市价将另一方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婚后买房的,无论登记在谁名下,离婚时,房子的归属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按照竞价的方式判决,也可以拍卖房产对拍卖款作分割…
-
婚后女方出首付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律师解答婚后女方出首付买房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子登记于女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女方,余下未归还的贷款为女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女方对男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
-
抵押权和用益物权能不能并存?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的财产变价款并优先受偿的权利。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那么, 抵押权和用益物权能不能并存呢? 一、抵押权和用益物权能不能并存? 抵押权和用益物权可以并存。用益物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
-
离婚后房子贷款过户费怎么算的
律师解答离婚后房子贷款过户费有两种计算方式: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增值已支付房款×百分之五十。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值-尚欠银行按揭贷款)×百分之五十,房屋现值可由评估机构评估,也可由夫妻双方同意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
离婚房产买卖税费怎么算
律师解答离婚房产买卖税费的计算:契税按照成交价的百分之一点五算;印花税按成交价的百分之零点零五计算;测绘费;土地增值税按成交价的百分之一算;个人所得税按成交价的百分之一算。离婚分割后所得的房子属于一方个人所有,所以售卖、租赁、赠与等按照个人意愿来。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
-
离婚后贷款的房子的过户流程
律师解答离婚贷款房子过户流程,具体如下:首先可以选择支付所有欠款;然后通过正常的流程重新缴纳古湖费用等;然后担保费用由银行评估;再次,可以办理房地产公证;然后,到房管局申请过户;最后,房管局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缴纳费用后,即可发放新的房产证。离婚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或者判决书、调解书的内容履行过户权利,另一方应当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
离婚房子还没有还完贷款怎么办
律师解答离婚房子还没还完贷款的,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房子所有权归属,并且确定继续还贷的责任人。如果协议不成的,房子由一方婚前贷款,婚后共同还贷但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法院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由登记方给另一方补偿。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那么可以竞价取得,也可以将房产拍卖后,获得分割的拍卖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
-
婚前房产有贷款离婚后怎么过户给对方
律师解答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尚有贷款未还清的,不能办理过户。因为法律规定,房屋在按揭抵押期间,是不能进行过户等行为的,只有在解除按揭抵押后,相关房屋才能进行过户。如果离婚后需要过户给对方的,可以提前还清贷款,再办理过户。也可以向银行申请更换贷款人,银行同意并办理登记后,当事人再去办理析产,然后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转户。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领取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
-
离婚时房贷还没有还清应该怎么办?
现在很多人都有可能向银行贷款买房子,那么房子买了是买了,可是在贷款未清的过程中自己离婚了的话,没有还完的贷款应该怎么处理呢,是自己慢慢还还是和前妻一起还呢,离婚在法律上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呢。离婚时房贷还没有还清应该怎么办? 离婚时房贷还没有还清应该怎么办? 离婚时还有房贷没还清,且房产为夫妻共有的,先确定离婚后房屋归谁所有,剩下的房贷则是房屋所有者偿还。当然,…
-
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算几套房
律师解答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一套房子,因为即使是婚后办房产证,夫妻双方名下也只登记了一套房。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购买的房子。该房产如果是一方婚前用自己个人财产购买,婚后登记在自己名下的,结婚后也只属于个人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房产分割对方不配合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房产分割对方不配合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分割该房产,人民法院依职权可以分割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就按份共有房产而言,如果明确约定了不能分割维持共有关系的,那么以约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地役权和租赁权的区别和联系
律师解答地役权和租赁权的区别在于地役权属于物权,租赁权属于债权。租赁权是债权人的权利。这也就意味着,任何人只会对自己同意的义务负有责任,只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而且地役权不能单独转移。所有人将土地权转让给他人的话,地役权也应当一并转让;租赁权是可以单独转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单方申请可以吗?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网友咨询: 不动产登记,单方申请可以吗? 海南领迈律师事务所袁中原律师解答: 就不动产登记申请主体问题,《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确立了以共同申请为原则,以单方申请为例外。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买卖、抵押等属于双方法律行为,需要…
-
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如何认定?
目前社会上存在许多善意取得不动产抵押权的事件。我国法律承认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但必须符合要件才能构成抵押权的善意取得。 网友咨询: 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如何认定? 安徽致臻律师事务所万磊律师解答: 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抵押给债权人作为债的担保,在债权人不知抵押人无处分权且符合善意取得的其他要件后,可取得抵押权。当发生债务人不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