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击不良影响互联网企业信息的传播,网站都需要向主管机关可以进行备案。那么我们网站备案工作需要通过什么不同材料呢?下面刑事诉讼律师为你解答网站备案需要一个什么材料的问题。
一、企业网站备案所需材料:
复印(营业执照)彩色扫描或复印;
身份证彩色扫描复印件或网站负责人复印件;
1张负责人的半身彩色图像照片(.jpg格式);
主机位置的联系方式。
二、个人备案
身份证彩色扫描复印件或网站负责人复印件。
三、经营性备案
(一)前期准备
1.申请人向通信管理部门申请ICP许可证。
2.申请者取得《ICP许可证》后,向工商企业行政资源管理机关申请增加“互联网技术信息系统服务” 或“因特网信息社会服务”的经营活动范围。
(二)在线提交申请
1.登录信息产业部在线工作平台,在“网站备案”系统中输入“备案申请”模块。
2.在《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一栏中填写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管理负责人、ISP提供商、服务器所在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3.在线进行提交《经营服务性网站备案项目申请书》。
4.打印商务网站备案申请表。
(三)准备书面材料
1.网站所有人加盖公章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2.加盖公司网站信息所有者公章的《企业具有法人银行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进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网站有共同所有人的,应当提交所有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域名所有者或域名进行管理研究机构、域名代理金融机构公章的《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一个域名享有基本权利的证明这些材料。
4.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ICP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5.对网站所有权有合同可以约定的,应当通过提交相应的证明这些材料。
6.提交的复印件或下载的材料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以上是刑事诉讼律师关于网站记录哪些资料要回答的问题。如果您有此类问题,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最大化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