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夫妻配合债权主如果基于夫妻家庭配合生活的需求,以及对共有财产的治理、应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离婚债务纠纷律师一起看看吧。
婚前的个人债务是应该由自己个人承担的,不应该计入婚后的共同债务,那么,哪种情况下,夫妻个人债务会转化为共同债务呢?大家列了几种情况:
一、这几种情况下,双方债权会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单方的转化。
婚前男、女双方债权,如果因婚姻关系的创建使之同时取得对方认可并接收,婚后两边又踊跃配合偿还,且双方结婚时间较长,双方未有任何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婚前单方债务可以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婚前小我私家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财产
因成亲多年(审讯实践中对普通物品控制在4年以上,珍贵物品及屋宇控制在8年以上),由两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财产中已经渗入了夫妻双方付出的劳动代价。
在这类情况下双方财产可转为夫妻配合财产。那么,依据我国法律划定,权力责任相一致的原则,如果婚前个人的债务是因为建立夫妻共同生活所借,为购置共同生活必需品而消费的,而且婚后的用品和房屋也为夫妻共同享有,因而所负的单方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两地分家或一方长时间在外工作,另一方为家庭生活而单独所负债务。
比方男方在外打工未归,女方在家为子女缴纳膏火而独自所借的债权,这类单方债务不管对方是否明知,都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4、男、女两边一方出国在外时,双方接收外人对家庭赠与物品而发生的债务。
例如被赠予的汽车产生闹事时,因而产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那么,夫妻共同债务都有哪些特征?
1、夫妻配合财产的主体,是拥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有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配合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时期获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配合财产的起源,为夫妻两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孕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配合财产享有对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克不及证实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配合财产,原则上应该均等分割。依据出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假如分割遗产,应该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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