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必看!经济犯罪律师讲解串通投标罪

  招标投标工作活动必须在一个公平贸易竞争的原则下进行,不允许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可以事先串通投标。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串通进行投标罪的客体

  串通投标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招投标信息管理会计制度和公平发展竞争的市场经济交易安全秩序,其次要客体是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工作活动必须在一个公平贸易竞争的原则下进行,不允许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可以事先串通投标,否则,不仅能够直接妨害招投标行业市场环境秩序,还会受到侵害我们国家、集体和有关规定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二、串通投标罪的客观方面

  串通投标罪是典型的法定犯罪,是以违反招标投标法为前提的。根据刑法规定,串通投标行为可分为两类:一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二是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一)串通投标罪的先决条件

  招标投标法规定了确立招标串通犯罪的前提条件,即串通投标犯罪的行为人必须违反以下要求为必要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透露招标的有关情况。

  (2)串通投标、贿赂等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

  (二)串通进行投标罪的行为管理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串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严重行为。 投标人应通过口头和书面协议就投标报价进行沟通,避免竞争,或同意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中标,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 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持续提高投标价格;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持续降低投标价格;

  (3)在类似项目中,投标人同意以高价或低价依次中标;

  (4)投标人相互串通,同意向其他未中标或放弃投标的投标人支付“弃标补偿费”。

  (三)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我们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经济利益,情节发展严重的行为。串通投标罪有以下分析几种主要表现不同形式:

  一是投标人与投标组织者勾结。 这是投标活动中常见的现象。 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或其个人与投标人串通,采取泄露投标底价等非法手段;或者让企业低价中标,通过调整合同价格获利。

  这一行为的有害后果非常严重。 中标后,中标人无论如何都没有把工程做好,而是把心思放在偷工减料上,使部分工程在大修之日甚至倒塌之日完工。

  二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损害招标人利益。为避免招标中标底泄露,一些地方采用无标底招标或复合标底招标。这种做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提供了机会,比如几个投标人串通统一抬高投标价格。这样无论谁中标,几家公司都可以平分增加的差价,获得不义之财。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或其个人与投标人串通,采取泄露投标底价等非法手段;或者让企业低价中标,通过调整合同价格获利。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经济犯罪律师。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29
下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29

相关推荐

  • 法律如何规定非法经营?经济犯罪律师为您讲解

      违反我们国家法律规定,有下列非法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方式之一,扰乱中国市场经济秩序,情节发展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犯罪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情节需要特别对于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通过没收财产:   (一)私自包销或者…

    2023年 2月 4日
  • 经济犯罪律师为您讲解非法集资有关问题

      生活中,关于国度、社会、经济等有伤害的情形,假如吻合我国法律规范都市组成犯罪,如果是刑事犯罪,是需要依法接受刑事处罚的,尤其是近些年,一些想通过不劳而获的人都会想一些赚钱的捷径,通过非法集资的一些手段进行诈骗。我们知道如果是两人以上配合有意犯法的,是配合犯法,应该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来量刑。非法集资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非法集资从犯一般判…

    2023年 2月 4日
  • 律师必读!经济犯罪律师讲解信用卡透支的五个问题

      《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国民检察院《对于办理妨碍信用卡治理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律多少问题的说明》(如下简称“说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于信用卡犯法适用若干问题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等,对于恶意透支的内涵及具体认定标准做出了一定的规范。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歹意透支的界定。根据说明第6条第1款…

    2023年 2月 4日
  • 传销犯罪的打击主体都有哪些?经济犯罪律师一文讲清楚!

      如果将攻击的锋芒指向所有积极参与者,必然导致过度攻击的滥用,违背刑法谦抑性原则。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传销的组织者、领导者。所谓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策划、发起、设立、指挥传销组织,或者策划、决策、指挥、协调传销组织活动的极少数人。他们在传销组织的层…

    2023年 2月 4日
  • 公司高管请注意!经济犯罪律师提醒你这些行为构成犯罪

      集资诈骗罪侵犯的主要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我们国家可以正常的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秩序;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罪侵犯的主要是证券交易市场经济管理会计制度。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本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   筹资诈骗罪也可以采取未经批准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方式。 区别在于:   1.侵权对象不同。 …

    2023年 2月 4日
  • 最新法律精品:经济犯罪律师讲解税务犯罪的相关规定

      2022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结宣布修正后的《对于公安构造统领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下称“修订后《立案追诉标准(二)》”)。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税务犯法各个罪名的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于订正后《立案追诉规范(二)》第五十二条至第六十五条,除了抗税罪、回避追缴欠缴罪以外,其余罪名的立…

    2023年 2月 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