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受贿罪律师讲解受贿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别

  受贿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受贿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相同点是,犯罪行为主体都是一个国家管理工作进行人员,主观方面我们都是可以直接故意,客观方面都是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是,两者又有如下区别:

  1.违反的对象是不同的。受贿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

  2.目标不同。受贿罪的客体是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贪污罪的客体是公共财产。

  3.客观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贪污罪是以贪污、盗窃、欺骗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己负责、管理、处理的公共财物。

  4.主观因素方面的犯罪研究目的进行不同。受贿罪是为了能够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贪污罪是为了通过非法占有社会公共财物。

  二、受贿罪与勒索罪的界限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勒索等手段,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受贿罪和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有时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客观方面,敲诈勒索罪取得财物的手段与受贿罪取得财物的手段相似。所以有时候很难分清两者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除了犯罪客体和犯罪主体不同外,在客观方面也是不同的。虽然同为“所”字,但性质和特点是不同的。敲诈勒索罪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危害行为或者其他勒索方法,强迫他人交出公私财物。一般而言,受贿索取财物的行为只是索取财物的意思表示或请求,没有采取暴力、威胁等强制措施。有时,可能会出现一些刁难、威胁的情况,但毕竟不同于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敲诈和威胁行为的性质。

  三、受贿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受贿罪与诈骗罪都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特点,但也有以下区别:

  1.不同的犯罪主体。前者是专题,后者是通论。

  2.犯罪客体进行不同。前者为复杂客体,其中一个主要研究客体是国家政府机关的正常经营管理实践活动;后者则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3.不同的客观行为。 前者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产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产;后者是编造事实、隐瞒事实,骗取公私财产;

  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

  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都具有徇私枉法。但两者也有以下不同之处:

  1.犯罪行为主体的范围不同。前者是国家管理工作研究人员,而后者则是一个国家社会工作人员中的司法工作人员。

  2.不同的对象。 前者破坏了国家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廉洁制度,后者违反了国家的司法制度。

  3.偏袒有不同的目的。前者为行贿者谋取利益,后者为私利目的曲法,为徇私枉法。

  4.客观行为表现和量刑依据也不同。

  另外,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在一定社会情形下也可以转化为对于受贿罪的主体。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受贿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受贿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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