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受教育者可以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有权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