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再婚家庭来说,毕竟人是自私的,有些老人会留下遗嘱,财产会留给自己的孩子。 但在继承纠纷中,老人去世后,可能不会留下遗嘱或遗产赡养协议,此时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所以老年继子女有继承权?那么对于这些法律规定您了解多少呢?今天和遗产继承律师一起学习吧。
一、如何确定再婚家庭的继承顺序?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中国开始后,按照国家法定继承制度办理;有遗嘱的,按照我国遗嘱继承发展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相关协议可以办理。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要按照下列问题顺序进行继承文化遗产:先由学生第一时间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继承,如果企业没有中国第一发展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应该继承。
这里所说的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不一定都是直系亲属,也可以是亲密关系产生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也可以是收养关系产生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简言之,继子女一般无权继承其继父母的财产,但如果建立了事实上的依赖关系,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那么什么是“事实上的维护”?一般而言,继子女与其继父母长期生活在一起,继子女作为受抚养人照顾年迈的继父或继母,履行主要的赡养义务,此时可以认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赡养关系。
二、如何确定再婚家庭的财产份额?
随着我国离婚率的攀升,重组以及家庭也越来越多,在法定继承中,如何进行确定再婚家庭文化遗产资源分配的份额呢?
(一)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继承同等份额的遗产。
例如,父亲再婚,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是亲生的,一个是继子。然而,继子和继父建立了支持关系。如果父亲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而三个孩子没有其他特殊情况,那么一般来说,他们的遗产份额应该是平等的。
(二)特殊教育情况下,同一时间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文化遗产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经济困难,缺乏社会劳动管理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文化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并且履行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获得了主要的收入来源,或者在家务劳动方面获得了主要的援助,则继子女可以在财产分配中获得更大的份额。
3.继父母在经济、生活方式上有很多困难,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教育虽有发展条件和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在分配文化遗产时,应当可以不分或少分。
4.同一时间顺序的各个国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继承文化遗产的具体份额。
遗产继承律师讲解的上述内容皆较细致,能有效地避免日后的利益发生冲突。如果您还有一些其他国家关于我国遗产继承法律规定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咨询遗产继承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