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是当前的一个热点问题,那么代孕合法吗?代孕有什么风险?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离婚诉讼律师一起看看吧。
【案件缘由】
郑某与老婆婚后育有两女。郑某还想要继续生养,然则老婆在两次临蓐后已经难以再受孕,郑某因而萌生请人代孕的念头。
2016年,在伴侣的先容下,郑某与严某结识,并向严某抒发了想请她代孕的设法主意。严某表示同意。
年末时,严某开端后期查抄为代孕做准备。证明了严某有生养才能以后,郑某和严某签订了一份和谈,商定:严某为郑某以试管婴儿的体式格局代孕,郑某需要支付严某“代孕金”35万元,分三次付清。另外,在代孕期间,郑某还将为严某提供每月3000元的生活费。
2017年5月,郑某根据和谈商定,支付给严某第一笔代孕金8万元以及6个月的米饭钱18000元。同年9月,郑某又支付给严来第二笔代孕金9万元以及3个月的米饭钱9000元。
不久,郑米得悉严来身怀双胞胎,但两个胎儿的性别都是女儿。此时,郑某有了忏悔之心,他知道代孕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代孕合同也属于有效合同,是以,抉择不但再也不支付代孕费用,还要求严某将之前已经支付的代孕费用还回来。
严某拒绝了郑某。商议无果后,郑某将严某告上法庭。终究,法院审理后讯断严某返还郑某5万元,驳回了郑某事余部份的诉讼要求。
【说法】
代孕正当吗?这个问题实在很庞杂,实际上,法律并无明文阻止代孕。假如根据“法无阻止即许可”的说法,代孕应该是正当行动。但不少理想案例的讯断中,都会将“代孕”这一行动与“公序良俗”结合到一路,法院会觉得代孕是一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动,于是不予支撑。所谓公序良俗,指的是“大众秩序”和“凶恶民俗”。《民法典》第八条划定:民事主体处置民事举止,不得违背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实际上是一个模糊性的民法原则,意思就是它虽然没有具体规定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但是很多事情却可以装进这个“筐”里。所以,如果将代孕视为“违背公序良俗”的话,那么,意味着这一行为虽然不触犯刑法,但一定是违背民法的。
正因代孕不被法律所认可,所以在本案中,郑某和严某尽管签订了代孕合同,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法院终究却“部份支撑”了郑某,赞助他从严某手中要回一部分代孕金。这是由于《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法律、行政法例的强制性划定的民事法律行动有效。然则,该强制性划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这就是说,签订的合同只需违反了法律或许公序良俗,就能视为有效合同。既然是无效合同,郑某自然有权推翻合同内容。所以,法院最终判决严某返还部分代孕金,也是基于法律的考量。
那么,郑某在要回部分代孕金以后,是否就能高枕无忧了呢?不是的。事实上,他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起首,假如郑某请求严某打胎,一旦严某在打胎过程当中涌现任何不测,他就可能会由于对妊妇造成紧张危害而组成“有意伤害罪”。其次,假如孩子生下来之后,郑某没有行使抚养义务或丢弃婴儿,他也将构成犯罪。《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郑某必须根据法律负担抚养孩子的义务。所以,虽然他不想要严某所怀的两个女孩,但是他依然要支付严某抚养费。
【读法心得】
本案例中,好像没有受益者。郑某作为品德恶劣的“违法代孕发起者”,尽管最初挽回了部分经济丧失,然则他依旧有义务抚养两个孩子,这显然是他不愿意看到的效果;严某原来以为靠着代孕能赚到35万元,但最终因为对方的出尔反尔并没有实现预期目的。
这件事奉告我们一个事理:在违背法律的事件中,没有最终的受益者,参与其中的人都将付出代价。以上便是离婚诉讼律师对于有关内容的讲解,法律是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离婚诉讼律师建议您,有任何问题第一时间选择报警,需要律师可以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我们会以专业的服务和高水平的法律团队为您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