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可以,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而不办理的,由登记主管机关撤销企业集团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集团因下列情形而终止,企业集团应当在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企业集团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
(二)已不符合《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三)母公司依法被注销(属《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情况除外)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
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
可以,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而不办理的,由登记主管机关撤销企业集团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集团因下列情形而终止,企业集团应当在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企业集团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
(二)已不符合《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三)母公司依法被注销(属《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情况除外)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