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理工作研究人员,利用技术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信息使用,进行一些非法经营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存在较大、进行一个营利组织活动的,或者挪用资金数额具有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是构成挪用公款罪的。那么挪用公款数额怎么认定呢?职务犯罪律师你答疑解惑。
1、大额识别
挪用公款进行违法活动,金额超过3万元,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用途或者从事违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具有巨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问题进行一些非法经营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我国刑法发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的“数额巨大”。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认清形势的严重性
1)挪用企业公款消费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资金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自己特定提供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不满一百万元的
3)挪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可退还的公款
4)其他问题严重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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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听到破坏公物的罪行,什么是破坏公物? 以下小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根据《中华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没有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影响或者有其他问题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学生主体,凡达到降低刑事法律责任公司年龄且具备中国刑事社会责任管理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发展或者有其他方面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变化或者有其他需要特别对于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活动行为方式通常是由某种现实技术原因分析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方法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服务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安全受到一定损失风险就是其犯罪调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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