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如何在庭审发言?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讲解

  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辩护人也可以讯问被告人。这是事实调查的一个重要环节,辩护人应抓住机会,密切关注自己的辩护方案质疑,通过质疑事实和证据,在争议案件中向法院提出,达到良好的辩护效果。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但是,以下问题需要特别注意:

  1.辩护律师应当事先准备好提问大纲,但不能机械复制。一般而言,除非被告的回答内容从不同的角度得到加强,否则检察官已向被告提出的问题将不会重复。

  2.对于公诉人片面、碎片化的询问,辩护律师应当进行补充和完善。

  3.辩护律师的发问也不得通过采取有效诱导等不当行为方式,对未成年人可以进行发问时,应当需要注意其智力发育影响程度和心理健康状况,态度要严肃和蔼,语调要尽量温和。

  4.在整个提问过程中,律师的语言应文明、准确和易于理解。 检察官对律师提问提出异议的,应当尊重主审法官支持或拒绝律师提问的决定。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综上所述,刑事辩护律师讲解的内容较为细致,相信您已经对此有了一定了解。刑法是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最后防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会以高水平的服务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32
下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32

相关推荐

  • 刑事辩护律师:言词证据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对犯法嫌疑人刑讯逼供,作为一种极度的言辞证据的取证体式格局,曾经被各类刑事标准或许相关政策性标准文件所明令阻止,对刑讯逼供的界定和认定规范,也有了足够的边界,在这里不作为阐发的工具。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理想中,涌现的此外一种征象,是刑讯逼供之外其余方式的非法取证行动也少量存在,可悲的是在定罪和量刑时司法人员…

    2023年 2月 4日
  • 犯罪中止如何具体判断?刑事辩护律师以案说法详细讲解

      行为人是否因为不利于继续犯罪的因素而放弃犯罪,属于犯罪的自动中止,这是实践中一个比较令人困惑的问题。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下面总结一下实践中常见的情况,大致分析如下:   一、担心被发觉而放弃自己犯罪   行为人停止犯罪,在许多情况下担心自己的犯罪会被害人或第三人发现,从而使犯罪难以顺利完成或将来承担刑事责任…

    2023年 2月 4日
  • 哪些行为会构成遗弃罪?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分析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对不能独立生活的老人、青年、病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拒绝赡养的行为,是十分可恶的。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不能独立生活的老人、青年、病人或其他家庭成员,是指有下列情形的人:   (一)因年老、残疾、疾病等原因不能工作。没有生活来源;   (二)有生活来源但因疾病、年老、残疾或残疾而不能自理;   (…

    2023年 2月 4日
  • 刑事辩护律师:检察告状阶段律师工作要点提示

      检察告状阶段,辩护律师觉得犯法嫌疑人没有犯法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提出不起诉的意见。那么它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呢?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相关法律知识。   起首,辩护律师觉得犯法嫌疑人没有犯法究竟,是不是向审查构造提出不告状看法,也要依据案件详细情况分析。如果辩护律师的理由会成为他们补充证据的线索,且案件背后有其…

    2023年 2月 4日
  • 律师如何进行辩护?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答

      介入调配的请求执行人对人民法院查封、拘留收禁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律师应代其主张优先受偿权。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1、检察案件情形,办理委托手续   2、律师接收执行申请人的委托后,应为其代书申请执行书   3、人民法院受理施行请求后,被执行人未按人民法院施行通知书指定的时期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3年 2月 4日
  • 秘密侦查知多少?刑事辩护律师来讲讲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形,对于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的核实,通常有以下三种方式。那么它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呢?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相关法律知识。   (1)关于采用秘密侦查程序采集的证据资料,经由过程当庭出示、识别、质证等法庭考察程序举行核实。   关于采用秘密侦查程序采集的证据资料,假如进行当庭出示、辨认、法庭质证等,并不会危及有关人…

    2023年 2月 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