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罪知多少?刑事犯罪律师来讲讲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无证开采,进入国家计划的矿区、对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其他矿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进行采矿罪)

  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采用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损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中华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教育人民政府代表股东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进行修正)(节录)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进行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一个国家战略规划矿区、对国民社会经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思想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企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犯罪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环境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管理规定对直接相关责任会计人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进入国有矿山企业和他人依法设立的其他矿山企业矿区开采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超出批准采矿范围的,责令返还采矿范围,赔偿损失,没收跨境开采的矿产资源和非法所得,可以处以罚款; 拒不返回采矿范围,破坏平坦矿产资源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的,处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第十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四、《中华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国煤炭法》(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教育人民政府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修正)(节录)

  第三十一条煤炭生产应当依法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进行,超过批准的开采范围的开采,不得越界开采或者在煤层上开采。

  采矿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开采保安煤柱,不得通过采用学生可能危及相邻煤矿企业生产信息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分析方法。

  五、《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犯罪案件没有具体实际应用相关法律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3日起施行法释[2003]9号)

  第一条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进行非法开采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被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给矿产资源造成损害的,依照下列规定定罪处罚:

  (一)未取得发展采矿生产许可证擅自采矿;

  (二)擅自进入一个国家发展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思想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

  (三)擅自开采国家规定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物。

  第二条就是具有研究下列问题情形之一的,属于本解释中国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未取得发展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一)未经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

  (二)采矿许可证被吊销或者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三)在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以外开采矿产资源;

  (四)未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关联矿产除外)

  煤矿应承担煤炭停售责任,相邻轴承的吊装方法,按门、危险部门的处罚原则,对煤矿井下管损按煤或煤分成五柱; 在煤炭会议上,仁安门将由保安部门负责“一次”处罚,可向政府查明业主情况,并按劳动部门的规定执行,并按法律公司的十项规定执行。 三矿违反第一采伐罪法未将本罪纳入反法律结构的原则;风险管理卡危险木炭可以10张煤炭许可证。 七是由生产负责第一安全;卫生责任行业负责木炭生产补偿

  (五)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第四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破坏性开采罪,是指违反经地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计划,采用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给矿产资源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第五条破坏性开采造成矿产资源损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343条第二款的规定,视为对矿产资源造成严重损害。

  第六条破坏性的开采技术方法研究以及企业造成矿产资源环境破坏问题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的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管理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

  第七条重复非法、破坏性开采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一年内重复非法、破坏性开采未处理的,累计计算矿产资源损害金额。

  第八条单位犯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执行本解释第三条、第五条的起点标准。 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以上就是刑事犯罪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破坏性开采造成矿产资源损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343条第二款的规定,视为对矿产资源造成严重损害。法律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法律能够为我们履行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相关专业律师,我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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