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被押送人的犯罪,是指在押送途中抢劫犯罪分子、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暴力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犯罪客体是被驱逐出境的罪犯、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 所谓罪犯,是指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有罪的人。 所谓被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检察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犯有某种罪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前,有证据证明他可能犯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是可以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制度还不能够足以进行确定其实施了这种经济犯罪问题行为能力的人。
构成本罪对象的不仅要求是一个罪犯、被告人提供或者其他犯罪分子嫌疑人,而且我们还要通过求其必在押解途中。否则,虽为罪犯、被告人、犯罪案件嫌疑人,但不是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或犯罪作为嫌疑人,如被判处交通管制、单独判处罚金或剥夺中国政治教育权利、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等依法得到释放而未被押解的罪犯,或者被羁押在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劳动技术改造队、拘役所、看守所等羁押场所的罪犯,以及仅被采取提高取保候审、监视自己居住而未被押解的被告人、犯罪相关嫌疑人,就都已经不能构成本罪的对象。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在驱逐途中抢劫罪犯、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所谓抢劫,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抓捕或者释放被拘留者,使其摆脱被拘留者控制的行为。所谓运输,是指司法机关将罪犯、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从一个地方运送到监狱和审判法院等拘留场所之外的另一个地方。
例如,在依法采取传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拘留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途中,在从拘留地点到审判地点、从审判地点到拘留地点的途中,在判决生效后,将犯罪人从拘留中心押送到监狱、少年监狱,或从监狱押送到另一地点劳动、探视或治疗,押送到医院进行法医检查等;
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情节严重的,一般指抢劫或者致使多名犯罪分子脱逃;重大抢劫案件;持械抢劫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企业主体。即达到降低刑事法律责任公司年龄,具有中国刑事社会责任管理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实际构成本罪的,应是除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自己以外更多的人,多为被劫夺人的亲朋好友。
4.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犯罪必须是故意的,即在被押送过程中的罪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仍然被确定为抢劫,其目的一般是为了使被抢劫者逃脱法定的刑罚。 过失不构成本罪。 至于她们的动机,有的是兄弟的,有的是保护亲朋好友的,有的是贪财的,有的是迷恋女人的,有的是敌视司法的。 有的企图制造麻烦、造成混乱,有的企图对当事人施加压力等,其动机不影响本罪的定罪。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实际构成本罪的,应是除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自己以外更多的人,多为被劫夺人的亲朋好友。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暴力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