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环计算机系统构成何罪?刑事诉讼律师提醒你技能要用在好处

  明知别人实行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刑事诉讼律师一起看看吧。

  依据《刑法》第285条第2款的划定,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体系数据、非法操纵计算机信息体系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情节分外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情节分外严重”,首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获取的计算机信息体系数据数目伟大或许非法操纵的计算机数目分外多的;

  (2) 一贯作案的;

  (3)获取极端首要的计算机信息体系的数据或许控制极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4)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巨大的;

  (5)非法牟利数额巨大的;

  (6)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给社会造成其他极其严重的不良影响的;等等。

  附:刑法划定及相干司法文件

  刑法条文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违背国度划定,侵入国度事务、国防设置装备摆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款违背国度划定,侵入前款划定之外的计算机信息体系或许接纳其余手艺手法,获取该计算机信息体系中存储、处置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刑法》第285条第2款、第3款的划定,犯供应侵入、非法操纵计算机信息体系程序、对象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情节分外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情节分外严重”,主如果指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供应特地用于侵入、非法操纵计算机信息体系的程序、对象数目分外多的;

  (2)发售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获利数额巨大的;

  (3)提供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被使用,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等。

  附:刑法划定及相干司法文件

  刑法条文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违背国度划定,侵入前款划定之外的计算机信息体系或许接纳其余手艺手法,获取该计算机信息体系中存储、处置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款供应特地用于侵入、非法操纵计算机信息体系的程序、对象,或许明知别人实行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犯供应侵入、非法操纵计算机信息体系程序、对象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情节分外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诉讼律师。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30
下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30

相关推荐

  • 鉴定人不同刑事鉴定意见有哪些处理规则

    法律咨询解答 鉴定人不同刑事鉴定意见的处理规则:1.按鉴定人个人负责制的规则处理。2.用表决制的方式处理不同鉴定意见。3.采用记录在案、以保留意见的方式处理鉴定分歧。【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甄选27万+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

    2023年 2月 19日
  • 手机短信能成为证据吗?刑事诉讼律师为您解答

      在当今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交流中,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工具。 但一旦涉及纠纷,这些内容能否成为诉讼证据?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诉讼律师一起看看吧。   2015年2月4日,最高法院第116条对申请的解释清楚地表明,诸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和在电子媒体中形成或存储的短信息等信息可以用作证据。   新民诉讼法解释认可电子…

    2023年 2月 4日
  • 刑事诉讼律师:阻碍解救被绑架的妇女、儿童要承担的刑事责任

      如果犯罪人聚集起来,阻碍解救被绑架的妇女、儿童或者被绑架但未被出售(未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在绑架罪中不构成本罪,但应当以绑架或者贩卖妇女、儿童为共犯处理。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诉讼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聚众阻挠解救被买妇女儿童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发展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我们国家政府机关管理工作研究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

    2023年 2月 4日
  • 刑事拘留跟行政拘留的区别

    律师解答刑事拘留跟行政拘留的区别为:行政拘留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其目的是惩罚一般的行政违法者;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

    2023年 6月 30日
  • 办案人员能做现场见证人吗

    律师解答办案人员一般不能做现场见证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条第一款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

    2023年 2月 19日
  • 刑事诉讼律师为您解答关于刑事拘留的相关知识

      不少被刑事拘留的人都觉得惊恐,认为本人和坐监狱近似,实在刑事拘留只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划定的一种逼迫措施,但相对于逮捕,刑事拘留的强度就比较低了。那么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是多少天呢?对于刑事拘留的最长克日,刑事诉讼律师为您整理了关于刑事拘留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拘留克日最长多少天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划定:“公安构造对…

    2023年 2月 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