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际旁边,侵占贸易隐秘罪与有意(差错)泄漏国度隐秘罪在有些情况下,也有大概存在互相交织的情形。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侵占贸易秘密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界限
依据《刑法》第213条的划定,冒充注册牌号罪,是指未经注册牌号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应用与其注册牌号沟通的牌号,情节紧张的行动。侵占贸易隐秘罪与冒充注册牌号罪的首要差别在于:一是侵占的客体分歧。侵占贸易隐秘罪侵占的客体是别人的贸易隐秘权;而冒充注册牌号罪侵占的客体是别人注册牌号的专用权。二是犯罪对象不同。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商业秘密;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则是注册商标。三是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侵占贸易秘密罪与假冒专利罪的界限
依据《刑法》第216条的划定,冒充专利罪,是指冒充别人专利,情节紧张的行动。侵占贸易隐秘罪与冒充专利罪的首要差别在于:
一是侵占的客体分歧。侵占贸易隐秘罪侵占的客体是别人的贸易隐秘权;而冒充专利罪侵占的客体是别人的专利权。
二是犯法工具分歧。侵占贸易隐秘罪的犯法对象是别人的贸易隐秘;而冒充专利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专利。
商业秘密不具有公开性,仅为所有人或使用人掌握,可能被人窃取或泄露,不存在假冒的可能性,而专利具有公开性,并不会被人窃取或泄露,但存在着被他人假冒的可能性。
三是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而假冒专利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侵占贸易隐秘罪与故意(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界限
依据《刑法》第398条的划定,有意(差错)泄漏国度隐秘罪,是指国度构造事情职员违背《激进国度秘密法》的划定,有意或许差错泄漏国度隐秘,情节紧张的行动。侵占贸易隐秘罪与有意(差错)泄漏国度隐秘罪的首要差别在于:
一是侵占的客体分歧。
侵占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商业秘密权;而故意(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
二是犯罪对象不同。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害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而故意(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侵害的对象是国家秘密,主要包括财政、国防、外交、财经、文教、科学等方面的秘密。
三是罪过形式不同。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而故意(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罪过形式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
在法律实际旁边,侵占贸易隐秘罪与有意(差错)泄漏国度隐秘罪在有些情况下,也有大概存在互相交织的情形。《激进国度秘密法》第8条第四、五项划定,国度隐秘包括人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和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而有些商业秘密在我国也有可能被列为国家秘密,在这种情况下,商业秘密也是国家秘密,则出现法条竞合的现象,在处理这种案件时,应择一重罪罚;①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出于过失,就只能以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论处,因为过失不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单位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单位可以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相关负责的主管部门人员和其他国家直接管理责任会计人员需要依照学生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行政处罚。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