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民事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婚后获得财产,属于共有,夫妻俩一人一半,各自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一方死亡,属于他个人和婚后取得他那一半财产,需办理继承,
先看有没有遗嘱,有遗嘱,按照遗嘱指定继承人来办理继承手续,
无遗嘱,根据死者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均匀分配继承属于死者所有个人财产,三方权益均等。
应当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没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依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根据以下次第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承继开端后,由第一次第继承人承继,第二次第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许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生活有非凡艰苦的不足劳动才能的继承人,调配遗产时,应该予以赐顾帮衬。对被继承人尽了首要抚养责任或许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法律依据:
《中华公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局限及承继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次第: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次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承继开端后,由第一次第继承人承继,第二次第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婚前财产的相关协议
婚前财产规定
婚前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材遭到危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共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余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能够商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公民法院对于合用〈中华公民共和国婚姻法〉多少问题的说明(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持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最高公民法院对于合用多少问题的说明(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两边置办屋宇出资的,该出资应该认定为对本人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公民法院对于合用多少问题的说明(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领取首付款并在银行存款,婚后用夫妻配合财产还贷,不动产挂号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两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上就是民事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法律能够为我们履行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相关专业律师,我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