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经济犯罪律师讲解欺诈发行股票、债权罪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与集资诈骗罪都实行了诈骗别人的行为,但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主体为非法主体,即股份无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无限公司、无限义务公司和企业;而诈骗罪的主体为普通主体,主要是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公司的旗号,虚构公司或者假冒其他公司实施的。

  2.客观方面不同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主如果经由过程制造虚伪的招股仿单、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招募设施来欺诈鱼人,而发行股票和债券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诈骗罪发行股票、债券是非法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所谓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纯属虚构的。

  3.两罪客观上都是有意的,但有意内容和犯罪目的是不同的

  诈骗罪的目标是非法占领别人财物,而非经由过程制作虚假的文件来发行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

  4.客体也是分歧的

  诈骗罪侵占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主要是侵犯了证券发行的管理秩序。

  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与集资诈骗罪都实行了诈骗别人的行为,但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表现在:

  1.犯罪主体不同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主体为非法主体,即股份无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无限公司、无限义务公司和企业;而集资诈骗罪的主体则为普通主体,主要是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公司的旗号,虚构公司、企业或假冒公司、企业实施的。

  2.主观方面不同

  两罪虽然在客观上均为有意,但其内容和目标有所分歧。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有虚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有意和非法招募资金的目标,而非法招募资金是因为筹建公司、企业、公司、企业自身的营业发展,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罪则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即行为人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

  3.侵占的客体不同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侵占的是股东、债权人及社会民众的好处和国家的证券市场治理制度;而集资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不同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违背《公司法》的规定,是在公司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发行债券的领域内犯罪,即以虚伪要领制造虚伪的招股仿单、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发行设施来欺诈他人,发行股票、债券一般是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的;而集资诈骗罪可以采取多种方法,其行为人发行股票、债券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非法发行的。

  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与私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界限

  私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公司法》规定的无关主管部门同意,私自发行股票或许公司、企业债券,数额伟大、前因严重或许有其余严重情节的行动。两罪的共同点在于都违反《公司法》的规定,都侵犯了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股东、社会公众和债权人的利益,主观上也都出于故意,但两罪仍有明显区别,表现在:

  1.主体不同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主体为非法主体,即公司发起人,股份无限公司、无限义务公司或企业;而私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主体是普通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均可构成该罪主体。

  2.客观方面不同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恶为人因此制造虚伪的招股仿单、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发行设施而且普遍是经由主管部门同意而发行股票、债券;而私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未经同意而发行股票、债券,即行为人发行股票、债券的行动在程序上不合法,自身不具有制造虚伪募资文件的欺诈性,强调的是未经审批的擅自发行股票、债券行为。如果行为人既实施了擅自发行股票、债券行为,又采用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对此,应从其中一罪从重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私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主体是普通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均可构成该罪主体。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经济犯罪律师。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28
下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28

相关推荐

  • 外贸公司必看!经济犯罪律师告诉你骗取出口退税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少数企业事业单位却趁机采取假报出口等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它不仅严重地破坏了国家关于出口退税的管理制度,扰乱了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顺利执行,而且还给国家财政造成严重损失。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占的客体,是国度进口退税治理轨制和国度财产权。进口退税轨制,是指国度为了表现税收鼓动勉励进…

    2023年 2月 4日
  • 经济犯罪律师:回避追缴欠税的形态问题

      刑法分则以既遂模式为标准实际上是出于立法技术的需要。未遂等形态的构成只是缺少既遂构成的某一要件,而其余要件则是相同的。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这使得重复规定这些相同的要件成为多余,而且刑法简洁性的要求也不允许这样的重复。因此,采取在分则中规定达到既遂的构成要件,而在总则中对未遂等形态加以概括性规定的方法便成为…

    2023年 2月 4日
  • 串通投标罪知多少?经济犯罪律师来讲讲

      在招标活动中,隐设一、他人“陪标”。《招标投标法》颁布后,取消了招标谈判,但招标为一些投标人串通投标提供了机会。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举例来说,招标人暗中挑选了一个 A 承包商,但又不敢违法不招标,采用邀标的方法,邀请实力和水平远不如一个 A 承包商的另外两个承包商,或由两个 A 承包商直接安排“陪标”,使…

    2023年 2月 4日
  • 经济犯罪律师:违法发放贷款的解决之道

      近年来,违法发放存款案例频频涌现,金融机构负责人、信贷岗亭从业职员成为首要犯法群体。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有哪些规定,辩护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违法发放存款罪在犯法主体认定、犯法行为认定等方面有其非凡之处,下面就针对违法发放贷款罪进行分析。   一、法律条文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

    2023年 2月 4日
  • 逃避追缴欠税罪如何认定?听听经济犯罪律师怎么说

      行为人可以采取有效转移问题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企业税务管理机关工作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的行为。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犯罪与非犯罪的界限   1.本罪与欠税行为   二者之间都是我们明知自己没有进行缴纳税款而不予缴纳的行为。其区别一个关键问题在于妨碍追缴税款罪中行为人采取了转移能力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而致使国家…

    2023年 2月 4日
  • 经济犯罪律师为您进行解析关于赌博罪的认定及构成

      赌钱害人害己,生活中很多人由于赌钱倾家荡产,赌钱非但伤害社会秩序,还影响生活和工作,对于赌博来说,尤其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都是会构成赌博罪的。   那么如何认定赌钱罪呢?接下来经济犯罪律师为您进行解析关于赌博罪的认定及构成。   赌钱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占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气。   赌钱不但伤害…

    2023年 2月 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