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律师提醒:徇私舞弊,这种做法太危险!

  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贪图钱财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碍于亲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于报复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客体要件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侵占的客体是行政法律构造的失常法律举止。行政法律构造担负着施行法令、法例,治理国家,保护国家平安、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职责,享有法令赋予的行政惩罚权、行政裁决权。如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劳动、交通、环境维护、卫生、检疫、品质监视、计量等等部分。

  这些行政法律构造的法律职员,是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直接关系到行政机关的形象,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若行政执法人员违背职责,徇私舞弊,枉法行政,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必将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破坏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因此,必须对严重徇私舞弊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刑事制裁。

  二、客观要件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依法应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龅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行政法律职员徇私舞弊行为起首必须是应用职务之便举行的。所谓应用职务之便,是指应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利;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权,但是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依法应该移交法律构造追查刑事义务的不移交,是指行政法律职员在执行职责的过程当中,明知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送,予以隐瞒、掩饰;或者大事减小,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不移交行为唯独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失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规范的规定,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对依法大概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极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

  (2)不移交刑事案件触及三人次以上的;

  (3)法律构造提出看法后,无合法来源由依然不予移交的;

  (4)以罚代刑,放肆犯罪嫌疑人,以致犯罪嫌疑人连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谋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主体要件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犯罪主体为非法主体,等于行政法律职员,详细是指在国家公安、工商、税务、海关、检疫等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公务职员。大要包括如下几类:

  (1)国务院及国管局构成部分中领有执法权的职员;

  (2)国务院直属机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治理的国家局中领有执法权的职员;

  (3)处所各级人民当局及其本能机能部门中享有执法权的人员;

  (4)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中享有执法权的人员;

  (5)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决定而设立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专门机关中享有执法权的人员;

  (6)依法设定的各种公务组织中享有行政执法权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在客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有意,即行为人明知应该移交法律构造追查刑事义务而有意不移交,明知本人行为大概发生的前因,而对这类前因的产生持但愿或许放任的立场。过失不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至于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贪图钱财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碍于亲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于报复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动机如何对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构成没有影响,可以在量刑时作为因素之一予以考虑。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贪图钱财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碍于亲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于报复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职务犯罪律师。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28
下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28

相关推荐

  • 职务犯罪律师:挪用公款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关于调用其余较为首要的公款,在量刑时也应该酌情从重惩罚。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刑法》第384条划定:“国度事情职员利用职务上的方便,调用公款归小我私家应用,举行非法举止的,或许调用公款数额较大、举行营利举止的,或许调用 公款数额较大、跨越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

    2023年 2月 4日
  • 涉嫌严重违法要接受监察调查吗

    律师解答涉嫌严重违法需要接受监察调查,根据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职责有:(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

    2023年 2月 19日
  • 职务犯罪律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徇私舞弊罪的区别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法律职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别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国家工作职员工作失误的边界。假如行为人客观上不是明知,而是因为其营业常识、教训缺乏,或者是考察研究不…

    2023年 2月 4日
  • 暴力取证与刑讯逼供的区别有哪些?职务犯罪律师告诉你

      如果暴力取证工作行为问题导致了被害人轻伤以下的结果,此时我们仍然可以按照暴力取证罪一罪来认定。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与刑讯逼供罪一样,使用暴力强迫作证的行为往往会对被害人的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因此应将暴力取证罪与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区分开来。一般而言,暴力取证罪、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在于:   (1)…

    2023年 2月 4日
  • 公务活动有哪些特点?职务犯罪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法律划定,并非在国家构造事情的人员都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只有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渎职罪。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作甚“从事公务”?   有人觉得,处置公务,是指“依法执行职责的职务行动以及其余办理国度事务的行动”;还有人觉得,从事公务,是指“依法所进行的管理国家、社会或集体事务的…

    2023年 2月 4日
  • 渎职犯罪活动主体如何认定?职务犯罪律师为您介绍

      一般需要我们可以说对渎职罪的认定,其实是指对渎职犯罪活动主体的认定。下面职务犯罪律师为大家进行介绍渎职犯罪信息主体责任认定。   1、国家政府机关管理工作进行人员。是指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研究人员,也就是我们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属于自己国家教育机构序列的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包括一个国家经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及监狱。 …

    2023年 2月 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