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限,但有一些方法可以避免被驱逐出境,例如极端困难。要提交此索赔,有必要提交 601 豁免。如果您认为驱逐出境会给符合条件的亲属带来极大的困难,最好联系当地的移民律师,帮助您提交必要的文书工作和 601 豁免证明。专业律师就来讲讲相关的一些问题,也许会对您有些帮助。
驱逐出境案件通常从发出出庭通知 (NTA) 开始。该文件列出了有关移民的基本信息,例如他们的姓名和原籍国以及驱逐出境或遣返的依据。该通知或后续通知也安排了第一次听证会。
在第一次听证会上,移民法官会询问移民是否准备好继续审理或是否需要时间寻找律师。如果他们需要律师,听证会将重新安排。一旦移民有机会聘请律师,或者如果他们已经有律师,法官就会核实 NTA 上的事实并要求移民对所指控的指控提出抗辩。如果外国人有资格获得某种形式的救济,他们会宣布他们的意图。
根据申请的救济形式,案件可能会被推迟以等待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对申请的回应,或者如果申请属于移民法官允许的申请,则设置“单独听证会”来裁决。
个人听证会类似于审判。被告有机会作证并出示证人和文件来支持他们的案件。在听证会结束时,法官可以作出口头裁决,或在以后发布书面裁决。
如果移民法官对移民作出裁决,他们可以在 30 天内向移民上诉委员会 (BIA) 提出上诉。BIA 拒绝必须在适当的美国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可以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此级别的拒绝。
如果外国人没有其他救济依据或已失去所有其他索赔,他们可以要求或被法院自愿离境。自愿离境实际上是一项协议,即外国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该国。这使他们在准备离开该国时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并且可以避免他们可能面临的一些处罚。然而,自愿离开并不能治愈一些再入境障碍,而未能离开的后果通常比移民可能面临的其他处罚更加沉重。
除了“未能离开”之外,其他行为可以自动终止自愿离开令。提出上诉、动议或请愿以审查他们的案件,以及未能发布保证金将自动终止订单。接受自愿离境的外国人在签订协议前应充分了解该命令的所有义务和后果。
驱逐(也称为“遣返”)发生在联邦政府正式将一名违反多项移民法或刑法的外国人驱逐出美国时,下文将对此进行更详细的描述。一旦被驱逐出境,外国人可能会失去返回美国的权利,即使是作为访客。
遣返是一项法律程序,受此程序约束的外国人在被遣返之前拥有合法权利,包括根据程序或宪法理由对遣返本身提出质疑的权利。以下是对删除过程的讨论。
出庭通知 (NTA) 由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签发,送达外国人,并提交给移民法庭。除了包含有关移民的一般信息(姓名、原籍国等)外,NTA 还说明了驱逐或遣返的原因。
安排了听证会,移民法官在听证会上询问该外国人是否准备好继续审理此案,或者他或她是否需要时间来聘请律师。如果外国人需要时间来聘请律师,听证会安排在以后的日期。
一旦外国人有律师,或选择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进行,移民法官将要求该外国人核实 NTA 的内容。
如果法官确定 NTA 中的信息是正确的并且该外国人可以被驱逐出境,则该外国人有机会申请任何形式的驱逐救济。如果外国人有资格获得某种形式的救济并决定申请,则会安排个人听证会日期。如果外国人不符合条件,将被驱逐出境。
如果举行个人听证会,外国人将有机会作证并让证人代表他或她作证。在听证会结束时,移民法官将就此事做出口头决定,或将在稍后发布书面决定。
专业律师发现,如果该外国人已被命令驱逐出境,则该外国人有 30 天的时间从决定之日起向移民上诉委员会 (BIA) 提出上诉。如果 BIA 决定不服该外国人,该外国人可以选择向相应的美国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移民局有机会对不利的个人听证决定提出上诉,但不得对 BIA 的不利决定提出上诉。上诉法院的决定可以由外国人或移民局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