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的主体要件有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是指在战争期间公民在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和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时,能够为其提供却拒绝为其提供帮助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五条
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一条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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