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上午,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李某某、张某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罪一案。该案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城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养老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125万余元,12名受害人中有11人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受害人平均年龄超70岁。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3月,王某安排李某某在本市成立文化旅游公司,后与张某合作,三人通过散发宣传彩页等方式对外宣传公司正在融资和招募酒店合伙人,以到公司了解情况可以获得挂面、红包等礼品吸引客户前往,并宣称公司规划在本市水井巷1号楼筹建御筑酒店,欲招募合伙人,每投资一万元即可获得15%的年收益,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分红,满一年后可拿回本金或选择入股分红。客户决定投资后即向李某某交钱签订合伙人合作协议。截至案发时,王某等人已累计与12名客户签订协议,合同金额1350000元,实际收取金额1250500元。
2022年3月21日以来,被告人王某、李某某为了掩饰集资诈骗所得的来源和性质,由李某某操控观唐(青海)文化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将受害人投资款中:533600元转入王某实际控制的逸美(山东)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倒账;133125元以借款名义转入李某某个人账户倒账。后又将转入逸美(山东)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的钱款先后分别转入李某某个人账户和张某个人账户,再将转入李某某个人账户中的部分钱款转回观唐(青海)文化有限公司对公账户。
本案案发前,部分投资人已收回全部或部分投资款项。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李某某、张某及公司业务员等退还受害人投资款项共计750900元,观唐(青海)文化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内66512.5元已冻结,所有涉案投资款均已归还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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