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经侦初查一般是:询问被害人,收集被害人对涉案信息采取了合理保密措施的证据以及涉密信息具有价值性的证据;询问证人,收集证人证言;勘验检查犯罪现场,收集和固定书证、物证和电子证据;如有涉案信息的,通知网络服务者协助给予隔离、收集证据。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五条
立案地公安机关赴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办案,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的内部审批程序呈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查批准的,上级公安机关对所出具的审查结论承担责任。但是,立案地公安机关在呈报审查材料时,故意隐瞒或者虚构事实的,由立案地公安机关承担全部责任。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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