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企业年度为零收入,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能税前扣除。企业有收入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且执行二者孰低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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