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假如嫌疑人被关进看守所需求律师才能够会见,从而嫌疑人请律师为其辩护。那么看守所会见需要什么材料和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接下来,刑事会见律师为您整理了对于看守所律师会面手续相关知识内容及其律师在看守所会见的一般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律师看守所会面需求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公函;
3.律师会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支属关系证明;
6.律师执业证。
凭上述资料办理会面关照,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
二、律师在看守所会面的知名注意事项
1、避免泄漏案卷材料及其他依法不应公开的信息;
2、不能带非律师列入会面,绝不能带当事人家属参加会见;
3、不克不及向当事人通报监管场所禁止的各种信息、物品;
4、不能为当事人通报任何案件线索,包孕检举揭发犯罪的立功线索;
5、不能让当事人应用律师的手机与外界通电话;
6、不能用种种体式格局与当事人串供、毁灭、伪造、转移证据;
7、要注意交换措辞方式,不能教导当事人怎么说;
8、阻止疏浚关系和承诺案件结果;
9、耐心聆听当事人陈述,但预测案件前景时要慎重;
10、不宜间接问询当事人有无实施所指控的犯罪行为;
对于看守所律师会面手续及注重事项为大家先解答到这里,假如您有对于取保候审、看后所会见等需要委托律师,可以咨询律师事务所刑事会见律师,我们最大化保障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