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我们生活中常常提到的一个词语,那么关于我们究竟触犯到什么样的法律边缘才会被刑事拘留呢?如果被刑事拘留需要进行哪些程序呢?下面刑事辩护律师带您了解关于什么情况会被刑事拘留、拘留程序是什么的相干题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情况下会被刑事拘留?
(一)《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接纳罗列的体式格局,划定关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准备犯法、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许在场亲眼瞥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旁或许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法后妄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消灭、捏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实在姓名、住址,身分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庞大怀疑的。
(二)除公安构造依法领有抉择拘留和施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
国民检察院在间接受理的案件中,关于拥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法后妄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消灭、捏造证据或许串供大概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的步伐是什么?
(一)拘留的决定
公安构造依法需求拘留犯法嫌疑人的,由承办单元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构造负责人同意,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同意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国民检察院抉择拘留的案件,应该由办案职员提出看法、部分负责人考核、检察长抉择。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二)拘留的执行
公安构造施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署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假如顺从拘留,施行职员有权应用逼迫要领,包孕应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在异地施行拘留的时间,应该关照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构造,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三)拘留的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划定:公安构造对被拘留的人,觉得需求拘系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之内,提请国民检察院检察同意。在非凡情况下,提请检察同意的时候能够延伸一日至四日。关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庞大怀疑分子,提请检察同意的时候能够延伸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以上划定,普通而言,公安构造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克日是14天,对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庞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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