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生活中,借钱还钱是最常见的行为了,不论是出于人情,亲友老友之间或许企业之间周转应急,还是为了获取回报,将钱“借”给遍地开花的理财机构,我们都在跟法律打交道,都会需要打借条。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欠款纠纷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应用文字歧义达到赖账目的
案例:李某借了周某10万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偿还1万元,李某请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李从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万 元,现还欠款9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偿还”,又能够解释为“尚欠”,于是其内容既可以懂得成“当初尚有9万元未偿还”、也可理解成“当初 已偿还9万元”。周某不克不及举出其余证据证明李某仍欠其9万元,于是讼事败诉。
二、归还人在自书借条上更改金额
案例:钱某向陈某告贷5万元,陈某本人写好借条让钱某具名,钱某看告贷金额无误,因而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陈某持钱某具名的欠条告状请求钱某偿还告贷15 万元。钱某大叫委屈。后向法院请求誊写时候鉴定,确认陈某起诉前在“50000元”后面加了个“1”字,变成了“150000元”,而且借条上面没有同时 写上大写金额,导致债权人涂改借条。
三、借条未写明债权人名字又未烧毁
案例:袁某向小张告贷多少,出具借条一张:“今借到现金多少元整。借款人:袁某。”在这份借条中,没有写明借谁的款子。以后袁某准期偿还这笔告贷。但还钱 时,小张却说,现在的那张借条找不到了,于是就给袁某写了一张收据。拿到收据后,袁某本认为这个工作就完结了。没想到过了一段时候,第三人许某拿着袁某当 初写的那张借条向告状,请求袁某还钱。尽管最初袁某有惊无险,但这件工作还是浪费了袁某好多时间和精力。
四、借条不写本钱,告状利息得不到支持
案例:小夏向小朱告贷10万元,两边行动商定本钱为月息2%。在出具借券时小夏只写借到现金10万元。小朱思量两边都是熟人且本钱也经太小夏批准,就没有 保持请求在借券下面明确本钱。后小夏逾期未还款,小朱持借条告状请求还本付息,小夏抵赖本金但不抵赖双方约定了借期利息。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小朱关于借期利息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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