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和传销有什么区别

法律咨询解答

区别一:有无入门费。
区别二:有无依托优质产品
这也是非法传销公司和直销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非法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而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
区别三:产品是否流通。
非法传销企业不过是个“聚众融资”游戏,高额的入门费加上无法在市场中流通的低质高价产品,不会维持太长时间。他们的销售方式是采取让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者宣传品。最后的局面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中流通或者销售。
并且这些非法传销公司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也来自参加者缴纳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的费用,因为产品不流通,组织者多半利用后参加者所缴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但直销企业则完全相反,一方面企业产品要求质量好,另一方面,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也比较好。对于直销企业而言,产品优良与否是决定产品销量的根本原因,因为产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产厂家通过营销代表到顾客手中的,中间没有其他环节,并且少有广告。
区别四:有无退货保障制度。
据了解,非法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
这一点在直销企业中完全不同。凡是正规的直销企业都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对于优质顾客有的直销企业还承诺在购货10天内可退回曾经使用或不具销售价值的产品(剩余量至少达一半)可获得50%现金退款或50%等值购货额。
区别五: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
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收益的非法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后果是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
这种不可超越性在直销公司就不存在,在直销企业中无论参与者加入先后在收益上表现为“多劳多得”。
区别六:有无店铺经营。
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

相关法律规定

直销管理条例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20日 上午2:13
下一篇 2023年 2月 20日 上午2:13

相关推荐

  •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以及赔偿

    法律咨询解答 商品房和安置房主要有以下区别:(1)土地来源区别。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来源是划拨或低价出让,而商品房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2)产权区别。很多安置房是不具备完全产权的,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具备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而商品房是具备完全产权,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3)质量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有限,因此,安置房的建设一…

    2023年 2月 20日
  • 倾销的概念是怎样的

    法律咨询解答 倾销是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另一国家(地区)的行为。若出口方的经济为市场经济,则可用其国内销售价、向第三方的出口价等为依据确定正常价值;若出口方的经济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则要以替代国价格、相似产品在进口国的销售价格等为依据确定被指控产品的正常价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条规定

    2023年 2月 20日
  • 产品责任纠纷是否算侵权纠纷

    法律咨询解答 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而产生的纠纷,是属于特殊的侵权纠纷。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年 2月 19日
  •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

    法律咨询解答 1、合同双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的地位与关系;前者是支配和从属,后者是相互独立的;2、计酬依据和方式:前者计酬依据是劳务本身,后者依据则是劳动成果;3、对劳务提供者的亲历性要求不同。【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甄选27万+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

    2023年 2月 19日
  • 生产者不用为产品缺陷担责的情况是什么

    律师解答生产者不用为产品缺陷担责的情况如下:1、生产者能够证明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不承担赔偿责任;2、生产者能够证明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不承担赔偿责任;3、生产者能够证明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

    2023年 6月 22日
  • 三无产品处罚标准

    法律咨询解答 三无产品处罚标准如下:(1)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违法产品;并对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为非法产品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下;(2)如有违法所得,则需没收其违法所得;(3)责令其进行整改;(4)情节严重的,需要吊销营业执照;(5)如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

    2023年 2月 1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