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从事网约车业务,跟汽车租赁公司签署了合同,发现每个月租金要近7000块,自己跑得很辛苦,挣来的钱,一大半都养活租车公司了,不想继续了,想提前解除合同。那该如何办呢?其中大难点是什么?合同违约律师给大家讲讲。
租金是付三押一,提前付掉的,现在想用过分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来主张对方多少退点租金给自己。这次准备去起诉,一看合同里写了:由合同签署地苏州相城区法院管辖,然而事实上,合同是在浦东签署的。
在这个情况下,还是按照约定地的,因为你也没法证明签署地,拿去浦东法院立案立不进去的。另外,要早点把车还给公司,这样说起来我车已经还你了,你可以早点租出去给别人了,反正你再把车租给别的司机,你也能赚回来,就别盯着我了。
不过对方未必会同意乖乖接受你归还的车辆,你想还车,公司要让你写个解除协议,双方再无其他争议,车还了,租金你也不能再问公司要了。
你想说的先归还车辆,租金上的法律纠纷另行起诉,对方未必同意。万一对方就是不肯收车,到时候打起官司来,说你没有把车还给公司。就像之前有些放高利贷的,故意不提供给你还款账号,不肯见你,强行拉长时间,拉高利息。越是跟钱有关的地方,越是充满了骗子,无赖,流氓。以上内容转载自合同违约律师季宏伟朋友圈,欢迎大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