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发售发票罪,是指违背发票治理划定,非法发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构成要件
1.客观要件
本罪在详细行为体式格局上表现为非法发售种种不克不及用于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发票治理设施》的划定,除税务构造能够依法出售种种发票外,其余统统发售发票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关于发售,应看成广义的懂得,不包括行为人没有从中图利的转借发票的行为。
关于名为转借,实为非法发售的,应该按其实践性质,认定为非法发售。关于非法购置不克不及用于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应该依据行为人购置发票的目标、用处来肯定。
行为人购置发票的目标是为了转手倒卖的,其购置行为是倒卖发票犯法的一个环节,应该认定为非法发售(得逞);行为人购置发票的目标是为了其余非法目标,供本人应用的,不构成本钱罪,但可以组成其余行政违法或许犯法,如应用购置的发票虚报冒领,贪污公款等等。
所谓不克不及用于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是相对能够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废旧物品收购发票、运输发票、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等既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又具有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的功能,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而言的。
由于本法对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罪作了专门规定,则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分别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而不构成本罪。
由于本法同时还规定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因此,这里的发票仅指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税务机关领购的发票。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而不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
依据《最高国民检察院、公安部对于公安构造统领的刑事案件备案追诉规范的划定(二)》的划定,非法发售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普通主体。凡达到刑事义务岁数,且拥有刑事义务才能的自然人均能构本钱罪,依本法第211条之规定,单位可以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的主体。
3.主观要件
本罪是有意犯法,只能由间接有意组成,并且一般以营利为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
二、刑事责任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如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管束,并处或许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如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如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如下罚金。
2.单元犯本罪的,对单元判处罚金,并对其间接担任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非法发售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经济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