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西安市正常产假为158天。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所以,西安市正常产假是158天。
相关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西安市正常产假为158天。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所以,西安市正常产假是15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