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法律对受贿罪的规定?受贿罪律师谈谈个人见解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2003年11月13日《全国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本章以下简称《纪要》)指出,不仅包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负责、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还包括利用其他具有从属、制约关系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上的便利。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受贿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在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作为下属部门非本人分管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从司法社会实践活动中看,直捌利用学生本人通过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受贿,是最常见最典型的以权谋私,它主要是指公务管理人员可以利用我们自己在职务上主管、重量主氐承办某项公共安全事务的权力对他人(或单位)所谋求的利益的直接影响制约经济关系,以实施发展自己的职务犯罪行为或不作为他人谋取自身利益,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的贿赂。这样的利用技术职务上的便利,主要表现为具有以下四种基本情况:

  第一,公务服务人员以积极有效执行或将要开始执行控制自己的职务消费行为,即实施其职务上有权实施且应当如何实施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个人利益,索取、约定或收受贿赂,这是较常见的受贿方式;

  第二,公务相关人员以积极组织实施或将要学习实施国家在其职务上能够全面实施但不应作为实施的职务违法行为,为他人谋取更多利益,索取、约定或收受贿赂;

  第三,公务人员以消极的不实施或将不需要实施过程中自己的职务以及行为,为他人谋取最大利益,索取、约定或收受贿赂;

  第四,行为人不是以提高自己的积极或消极的职务行为,而是中国以其职务行为所必然结果产生的特定环境条件,直接为他人谋取公司利益,从中索取、约定或收受贿赂。

  根据《会议纪要》的规定,所谓利用职权和职务创造的便利条件,是指行为人与被行为人使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虽然不存在从属关系或限制性关系,但该行为人利用职权或职务的影响和一定的工作接触,例如单位内不同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 与上下级单位无职能隶属关系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有限制关系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不同单位有工作关系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等。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在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作为下属部门非本人分管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受贿罪律师。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29
下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29

相关推荐

  • 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贪污受贿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在我国科罚罪名中,受贿罪是紧张影响国度构造的失常本能机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那么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贪污受贿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一、受贿罪量刑规范详细如下:   1、小我私家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能够并处充公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小我私家行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

    2023年 2月 4日
  • 警察收贿赂多少会追究责任

    律师解答警察收贿赂达到五千元以上的会追究责任,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但如果受贿数额不满五千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因受赌行为而使国家或者杜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

    2023年 2月 19日
  • 共同受贿犯罪主观方面的认定包括什么

    律师解答受贿罪的犯罪构成:一、犯罪主体中至少有一人是国家工作人员。二、各犯罪主体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的廉政制度。三、受贿犯罪主观方面具有共同受贿犯罪的故意。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明知自己受贿行为,会损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却仍然希望这一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

    2023年 2月 19日
  • 单位受贿如何处理?受贿罪律师讲解相关法律规定

      在经济贸易往来中,在账外公司暗中收受学生各种不同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披的规定进行处罚。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受贿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刑法规定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政府机关、国有上市公司、企业、事业建设单位、人民群众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经济利益,情节严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相关负责的主管部…

    2023年 2月 4日
  • 贪污罪的既遂未遂如何认定?受贿罪律师包教包会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者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已经符合贪污罪的全部要件,并且产生了危害结果。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受贿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因此,在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时,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问题行为,是否能够符合我国贪污罪构成一个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企业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自己是…

    2023年 2月 4日
  • 单位受贿罪知多少?受贿罪律师来讲讲

      单位贿赂犯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受贿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在适用本条时应当注意,该单位不故意行贿,而是被迫将财产交给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交给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因敲诈勒索而被分配到非国有公司、企业…

    2023年 2月 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