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或许虚开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余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许以致国家税款受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第五十六条? 〔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或许虚开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余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许造成国家税款丧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一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外的其余发票,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许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规范,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惩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余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五十七条〔虚开发票罪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外的其余发票,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五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惩罚或许二次以上行政惩罚,又虚开发票,数额达到第一、二项规范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第六十二条 [捏造、发售捏造的增值税公用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六条)]捏造或许发售捏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五十八条 〔捏造、发售捏造的增值税公用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六条)〕捏造或许发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票面税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捏造或许发售捏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份以上且票面税额在六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赢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第六十三条 [非法发售增值税公用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发售增值税公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许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五十九条 〔非法发售增值税公用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发售增值税公用发票,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票面税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发售增值税公用发票十份以上且票面税额在六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赢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良好的税收制度离不开法律的保障,现实生活中偷税逃税的情况不断爆出,法律在税收方面更应该持续发力。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经济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