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物资,是指除枪支、弹药、爆炸物之外的所有军事用品。掳掠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应该认定为本法第127条规定的掳掠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暴力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这里的抢险、救灾、布施物质,是指抢险、救灾、布施用处曾经明确的物质,包括正处于保存、运输或许应用中的。关于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必须查明行为人是否明知为这些物资而抢劫,如果行为人事前或者事中并不知道所抢劫的是这些物资,不属于这种情形。
本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照顾凶器掠夺的,按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科罪惩罚。”依据《最高国民法院对于审理掳掠案件详细使用法律多少题目的说明》第6条的规定,照顾凶器掠夺,是指行为人随身照顾枪支、爆炸物、管束刀具等过度阻止小我私家照顾的器械举行掠夺或许为了实行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以抢劫罪定罪;行为人将随身携带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直接适用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后,在逃跑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适用本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本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罪的惩罚有两个法定刑幅度,一个是对普通情况的抢劫罪合用的“三年以上十年如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较低的法定刑幅度,另一个是对拥有法定的8种紧张情况之一的抢劫罪合用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极刑,并处罚金或许充公财产”的较重的法定刑幅度。那么,关于本法第267条第2款和第269条规定的抢劫罪的惩罚,也另有这两个轻重分歧的法定刑幅度。
关于这两种抢劫罪,没有其余紧张情况的,应综合全案情节,以“三年以上十年如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刑幅度为根底,裁量抉择详细应判处的科罚;如果有本法第263条规定的8种紧张情况之一的,应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法定刑幅度为基础,综合全案情节,裁量决定应具体适用的刑罚。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暴力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