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伤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动者工伤可以要求赔偿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工伤保险赔偿是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则由保险机构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工伤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单位也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赔偿。

1、要明确遭遇工伤单位的名称和住址。

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情况下,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及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但是实践中不少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确切名称的职工,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后,包工头自己雇佣的农民工,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名称是谁,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如果不明确单位的名称,便无法索赔。

2、要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3、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

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后一年内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会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4、与单位协商解决前,根据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明确工伤赔偿数额。

协商解决多发生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请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者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往往不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是选择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者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会采取迎合态度,但是此时没有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伤残级别及后续医疗费用无法,甚至不清楚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劳动者的权益有可能因此受到伤害。所以,如果选择协商解决问题,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最好有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定赔偿协议。因经济条件原因不能聘请律师的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工伤赔偿的条件是很严格的,首先劳动者的条件需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视为工伤以及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其次,工伤赔偿的前提是经过工伤认定程序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并且确定了相关的劳动伤残等级,之后才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

相关内容:什么情况下工伤不用赔偿?

一、什么情况下工伤不用赔偿

只要被认定为工伤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必须要进行赔偿;

不认定工伤赔偿的赔偿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

3、因工外出期间,但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

二、工伤保险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
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工伤就是因工作的原因在工作的场所内受到的伤,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就必须要支付相应的赔偿,用人单位是不能以任何的理由拒绝,除非本人不是因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害,所以,在发生事故之后就需要第一时间进行认定,这样才能获得相关的待遇。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午11:11
下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午11:11

相关推荐

  • 工伤后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后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后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工伤后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并且依据工伤情况给予相应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

    2023年 2月 19日
  • 工伤保险工资申报表怎么做

    法律咨询解答 申请人根据表格填写即可,具体如下:  1、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2、单位编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有);  3、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伤发生时间、医疗终结时间、伤残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全部如实填写;  4、社保编码(伤者社保卡背面有的社保编码);  5、致残鉴定表编号(参看鉴定结论书右上角);  6、工人本人工资如实填写;  7、单位…

    2023年 2月 20日
  • 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工人在工地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

    2023年 2月 19日
  • 未做工伤认定可要求赔偿吗,工伤赔偿金怎样获取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未做工伤认定可要求赔偿吗,工伤赔偿金怎样获取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未做工伤认定可要求赔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做工伤认定的,应该做工伤认定,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认定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赔偿。未经工伤认定不能直接起诉要求工伤赔偿,但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是…

    2023年 2月 19日
  •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使用工伤保险

    法律咨询解答 可以满足使用工伤保险的条件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

    2023年 2月 20日
  • 哪些人能够申请工伤认定

    律师解答申请工伤认定主体: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申请。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超过时间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

    2023年 6月 2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