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从司法实践中案件情况看,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职工,但不排除其他人也可能构成本罪。

4、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具有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主观心理。至于行为人对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本身则既可能出于过失,也可能出于故意。

二、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如何处罚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三)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综上,如果行为人在生产、储存、远输、使用危险物品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未造成任何后果,或者造成的后果不严重的,则不构成本罪。如果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如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则以其他犯罪论处。

相关内容: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条件是什么

一、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条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即能够引起重大事故的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物品。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从司法实践中案件情况看,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职工。但不排除其他人也可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具有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主观心理。至于行为人对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本身则既可能出于过失,也可能出于故意。

二、危险物品肇事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1、《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构成本罪,在立法上要达到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程度。如果虽有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却只发生了一般性事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按一般违法行为予让适当的处罚。

违反《铁路法》规定,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或者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犯本款罪的,处以罚金,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在立法上要达到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程度。如果行为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未造成任何后果,或者造成的后果不严重的,则不构成本罪。如果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如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则以其他犯罪论处。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午10:53
下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午10:53

相关推荐

  • 公司法人名称怎么确定的

    律师解答公司法人名称可以通过名称预先核准的方式确定。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等。名称核准后,保留期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条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跨省、自治区、…

    2023年 7月 10日
  • 闯红灯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 闯红灯为违反交通信号灯,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性扣6分。《新交规扣分细则》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2023年 2月 20日
  • 私家车拉自己的货物违不违法

    律师解答私家车拉自己的货物,如果不以盈利为目的且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重量是不违法的。且不能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否则属于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

    2023年 2月 19日
  •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怎么注销

    法律咨询解答 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注销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2、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说明: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

    2023年 2月 20日
  • 个人按什么比例缴纳养老保险

    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与工资总额同口径)的2%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企业发放工资时代为收缴,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一部分,并记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款

    2023年 2月 20日
  • 法人去世怎么变更

    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

    2023年 2月 2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