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房子动迁男方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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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女方房子动迁男方有份吗?

婚后女方房子动迁男方没有份。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各一方。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

通常在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通常在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分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二、拆迁补偿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定不同。

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对于房屋进行拆迁之后,所获得的拆迁安置补偿款项是需要严格的按照现实的情况来进行分配的。比如说被拆迁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所获得的拆迁安置补偿款项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就应当是属于婚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

离婚动迁房子有孩子的一份吗

一、离婚动迁房子有孩子的一份吗

孩子没有份。离婚分割财产的主体只有夫妻两方,孩子并不是夫妻财产的分配者或者受益者,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夫妻双方分割,子女不参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该怎么做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三、婚前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由个人独自享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离婚时仅分割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同时遵守照顾妇女、儿童及为家庭做出较大贡献一方的原则。

离婚时一般会牵扯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夫妻双方只能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分割的原则是均等分配,对于婚前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至于夫妻离婚房子分割孩子是不能参与的,但是双方可以协商把房子赠与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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