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变卖抵押物是否构成犯罪?

关于私自变卖抵押物是否构成犯罪?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私自变卖抵押物是否构成犯罪?

1、私自变卖抵押物一般情况下是不构成犯罪的,变卖银行抵押的财产一般不构成犯罪。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没有通知银行的情况下,转让行为对银行无效。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抵押后的房屋可以出租吗

1、抵押后的房屋也可出租,但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的事实。已经抵押的房屋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房屋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即受让人可终止原租赁合同,承租人对该房屋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继续租赁权。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抵押事实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损失的,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损失的,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2、房屋抵押权的效力,只对于被设定为抵押物的房屋本身有效,利息、租金等孳息不是抵押物。但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自查封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物的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查封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取得孳息的清偿顺序:

(1)收取孳息的费用;

(2)主债权的利息;

(3)主债权。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利用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来进行抵押,完全是可以的,这主要就是为了担保债权能够得以实现,当事人的抵押物,如果被私自的变卖了,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构成犯罪行为的。这里所涉及到的有可能是民事方面的一些责任的承担,可以通过协商和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

相关内容:抵押权人如何实现抵押权

抵押权是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抵押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抵押权人就是拥有该物权的优先受偿权的人。那么抵押权人如何实现抵押权呢?本文整理总结了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途径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来了解详细信息。

一、抵押权人如何实现抵押权?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债权人)就可以与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二、行使抵押权的注意事项

抵押权人在通过起诉或仲裁来实现担保物权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一般来说,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但是担保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物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现行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担保权人可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该“二年”应为担保物权的法定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债权人可以就主合同纠纷和抵押合同纠纷一起提起诉讼,但应遵守主债权诉讼时效的规定,此时以债务人和抵押人为共同被告。

3、抵押权人可以在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内单独就抵押权的实现提起诉讼,此时以抵押人为被告。

4、抵押权人提起诉讼应及时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抵押权人自抵押物被扣押之日起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孳息用于支付收取孳息的费用、主债权利息、主债权,但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

5、抵押权人享有的只是将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以得价款并就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所得价款如无特别约定应按先后顺序偿还: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利息、主债权。

综上,抵押权人的抵押权要实现,只有当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就可以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用于债权人的受偿。优律师整理的法律知识就是这些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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