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监事是否要本人去

监事不需要本人去。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公司变更法人后债务应该怎么办

    法律咨询解答 法人变更后,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例如公司因合并而办理变更登记的,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来承继。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则不

  • 合同变更是指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 合同的变更有广狭二义,广义合同变更包括合同主体与合同内容的变更,狭义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我国法律取狭义的合同变更之意。如果当事人需要变更合同的,需

  • 离婚诉讼中可以不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法律咨询解答 离婚诉讼中,能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对于离婚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法律允许当事人进行变更,但有

  •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午10:31
    下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午10:32

    相关推荐

    • 合同终止后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法律咨询解答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

      2023年 2月 19日
    • 民法典违约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吗

      法律咨询解答 违约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

      2023年 2月 20日
    • 合同主体死亡是否继续履行

      法律咨询解答 合同主体死亡,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是分为不同的情况而定的,比如纯财产性质合同,如买卖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继续履行的。但是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如果一方死亡,那么合同就应该随之失去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

      2023年 2月 19日
    • 如何认定格式合同的效力

      法律咨询解答 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格式合同是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的,为了重复使用的合同。提供合同的一方需要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否则格式合同中的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023年 2月 19日
    • 租房合同没要到期违约怎么办

      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

      2023年 2月 20日
    • 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咨询解答 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查验房屋中介公司资质,了解中介人员的执业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防止出现中介公司员工辞职而出现纠纷,如一居间合同纠纷案件,中介公司的员工将客户部分房屋款项收取后而消失。2、虽然双方签订的是居间合同,但合同的内容已经完全具备合同条件,网签正式合同仅作为房屋买卖的一种形式,所以一定慎重此…

      2023年 2月 2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