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减刑要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受理后应组成合议庭,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一个月内作出裁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后,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细则》 第一百一十四条
作出假释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后及时审查,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撤销假释的裁定,并及时送达报请机关,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原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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