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金融公司注册资金需要实缴资本。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经营下列任一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分别为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二十条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证券业务:
证券经纪;
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融资融券;
证券做市交易;
证券自营;
其他证券业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前款规定事项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符合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除证券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承销、证券保荐、证券经纪和证券融资融券业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应当采取措施,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不得违反规定向客户出借资金或者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经营本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项至第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经营第项至第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经营第项至第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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