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行政拘留不收留的病有:患有精神类疾病的;心脏疾病;严重的高血压疾病;严重的肺结核等器官,肺部疾病等严重呼吸类型;严重的各种肝脏类型的疾病;严重的肾功能疾病;严重的脑血管问题导致的各种疾病;脊髓等神经元疾病导致的瘫痪等疾病;白血病;严重的糖尿病类型的疾病。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生活不能自理的;
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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