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淮安伤残鉴定机构:非工伤,在当地任一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工伤,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在淮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再次鉴定在淮安附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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