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南京市高淳区女职工产假128天,其配偶陪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12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江苏省额外奖励产假30天。产假和陪产假期间,单位不得通过无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性裁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四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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