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违法可以向地方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如实举报,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可依法移交检察院立案侦查,甚至可以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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