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抢夺财物后当场抓获不是犯罪未遂,其具体需根据情况需根据财物是否脱离了受害人的控制进行判断,抢劫得手的犯罪分子是否已经实际控制了财物,若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即构成犯罪既遂,因此不属于犯罪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入户抢劫的;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持枪抢劫的;
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