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口头申请不公开审理,当事人如果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不公开审理,可以采用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其中书面申请需要向法院提交不公开审理的申请书,且必须应当在开庭前七日内向法庭提交,否则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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