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检察院可以自行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的一项法定权力,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